上市公司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要點解讀 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訂與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改革相適應,和《證券法》修改相銜接,大幅提高了欺詐發(fā)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進一步強化了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shù)”的刑事責任追究。為幫助大家更好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們就修訂內容要點進行了梳理,供各上市公司學習參考。 掃一掃分享 立即制作 發(fā)布者:重慶上市公司協(xié)會 發(fā)布時間:2021-02-02 版權說明:該作品由用戶自己創(chuàng)作,作品中涉及到的內容、圖片、音樂、字體版權由作品發(fā)布者承擔。 侵權舉報 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訂與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改革相適應,和《證券法》修改相銜接,大幅提高了欺詐發(fā)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進一步強化了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shù)”的刑事責任追究。為幫助大家更好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們就修訂內容要點進行了梳理,供各上市公司學習參考。H5,H5頁面制作工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宣傳系列之二重慶證監(jiān)局重慶上市公司協(xié)會2021年3月上市公司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要點解讀 刑法修正案(十一)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刑法修訂與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改革相適應,和《證券法》修改相銜接,大幅提高了欺詐發(fā)行、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和操縱市場等四類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懲戒力度,進一步強化了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shù)”的刑事責任追究。為幫助大家更好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我們就修訂內容要點進行了梳理,供各上市公司學習參考。前言參考法條:《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六十條。1、將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納入欺詐發(fā)行犯罪的規(guī)制范圍。2、明確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欺詐發(fā)行納入刑法規(guī)制范圍。3、大幅提高欺詐發(fā)行的刑罰力度:對個人的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將對個人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修改為“并處罰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對單位的罰金由非法募集資金的1%-5%提高至20%-1倍。 一、【欺詐發(fā)行股票、債券罪】 參考法條:《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六十一條。1、明確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信息披露造假,以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隱瞞相關事項導致公司披露虛假信息等行為納入刑法規(guī)制范圍。2、加大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刑罰力度:相關責任人員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罰金數(shù)額由原來的2萬元-20萬元修改為“并處罰金”,并取消20萬元的上限限制。二、【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參考法條:《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百八十二條。 借鑒新證券法規(guī)定,針對市場中出現(xiàn)的新操縱情形,進一步明確對“幌騙交易操縱”、“蠱惑交易操縱”、“搶帽子操縱”等新型操縱市場行為追究刑事責任。 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參考法條:《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二十九條。1、壓實保薦人等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職責。2、明確將保薦人作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和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犯罪主體,適用該罪追究刑事責任。3、對于中介機構人員在證券發(fā)行、重大資產交易活動中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情形,明確適用更高一檔的刑期,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四、【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重慶證監(jiān)局重慶上市公司協(xié)會2021年3月謝謝觀看!